国家医疗保险的管理规定-国家医疗保障政策有哪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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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今年医保有什么新规定?
1、门诊报销nbsp;
医院看病若是小病小痛,都是门诊费用。那么职工医保可以直接自己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门诊费用,而民医保的门诊费用今年规定累计超过200的,就可以按照50%的比例进行报销了,最高的支付限额为400元。
2、住院报销
今年的住院起伏线有了新变化,规定为基层医生200元、二类医院400元、三类医院00元。若参保人的住院费用在起付线以上,那么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就可以按照这 几类医院的级别分为88%、85%和82%的比例来进行报销,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%、70%以及60%的比例来报销,并且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,两次(含 两次)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%.
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、购药,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处购药品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,除符合急诊、转诊等规定条件外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
其次,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,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。超出部分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。
扩大了支付范围
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门诊费用”和“起付标准”的支付范围扩大到甲类、乙类三个目录(药品、诊疗项目、耗材),其中乙类药品、乙类诊疗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≧30%的部分除外。
医保新规定缴费规范为每人每年180元,不再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。低保目标、重度残疾人员、建档立卡贫困户60岁以上缴费为每人90元。
城镇居民医保事务大厅不再处理个人缴费事务,城乡居民没有户籍约束,统一到户籍所在地的城镇、村居委会交纳,正常续费的参保人还能够到协作的金融机构自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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