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保险的赔付规定(养老险理赔)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养老保险的赔付规定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的赔付规定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养老保险赔偿的标准
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补偿金标准如下: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。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。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、滞纳金等费用。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。
但由于政策的原因,目前北京地区农业户口的社会保险无法补缴。在此情况下,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赔偿,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《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》(京劳险发[1999]99号)和《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》(京劳社养发[2001]125号)的规定。
基本养老金=基础养老金+个人账户养老金+过渡性养老金=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×20%(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%)+个人账户本息和÷120+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×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×1.4%。死亡待遇。
经济赔偿金: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。法律依据: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(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)的征收、缴纳,适用本条例。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、缴费个人,是指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,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。
在同一城市,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,基本医疗保险20年,退休时,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养老保险金;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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